个人用户定额用水变更服务指南
一、办理事项名称:个人用户定额用水变更
二、设定依据:《北海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三、办理机构: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服务大厅
四、办理条件:
㈠申请材料齐全,必须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簿,且用水地址与户口簿地址必须一致。
㈡交清水费。
五、办理对象和范围:公司供水范围内登记在册的一户一表个人用户。
六、申请材料
㈠办理定额用水
1.同一用水地址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水表户主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个人用户定额用水每两年审核一次,到期用户未办理申请复核的,视为不符合申请条件恢复正常收费。
㈡办理低保(五保)户用水优惠
1.低保证、低保储蓄本及相关证明、户主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同一用水地址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原则上由低保户本人亲自办理,本人不能来办理的须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按手印),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才能办理。
4.低保(五保)户定额用水每年审核一次,到期未办理申请复核的,视为不符合申请条件恢复正常收费。
七、办结时限
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八、办理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无收费
十、办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夏季:
周一至周五:8:00-17:30
周六至周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00
冬季:
周一至周五:8:00-17:00
周六至周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6:30
十一、办理地点:北海市站前路(火车站对面东北侧)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服务大厅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㈠咨询电话:0779-3070770
㈡投诉电话:0779-96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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