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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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七)

发布时间:2017-10-25 16:24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儒艮、中华白海豚等珍稀海生物及其栖息环境,目前保护区海域受养殖侵占严重,侵占面积达349.2公顷,其中核心区144公顷。2012年以来,合浦县违规在保护区内发放水产养殖海域使用权证达114次。目前,海草床等儒艮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破坏严重,已多年不见儒艮踪迹。(问题编号:13)

二、责任单位

北海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全面排查非法螺桩。2016年8月8日,合浦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儒艮保护区联合执法建议方案的基础上印发实施了《关于对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养殖螺桩进行清理整治的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合政办201645号)、《开展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养殖螺桩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合政发〔2017〕70 号),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儒艮保护区管理站全面排查非法螺桩,开展清理整治。

(二)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清理非法螺桩。依法按照程序注销了保护区内的所有海域使用权证书。2016年8月份,合浦县政府组织儒艮保护区管理站、海洋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沙田镇政府等多部门370多人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投入专项经费18万余元,组织专业的拔桩队伍对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域范围的11号望塔、沙田镇榕根山、曹屋、耙棚和山口镇中堂、乌坭等自然村附近一带海域联合执法,共清理非法养殖面积约5000亩,拆除非法渔泊8处、螺场12个,拆除非法渔泊桩、蚝桩、螺桩6000多根。2017年5月30日,印发实施了《开展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养殖螺桩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合政发〔2017〕70号),联合开展清理拆除,投入经费3万元,组织专业的拔桩队伍对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述标段范围海域联合执法,共拆除非法渔泊桩、蚝桩、螺桩200多根。经自治区海洋局组织核查,违规发证区域的非法螺桩已基本清理完毕。

(三)严肃责任追究。2016年7月,合浦县启动了环境保护问责机制,对违规发放水产养殖海域使用证相关的6名人员进行问责,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关人员党内警告、行政记过、撤职等处分。。

(四)制定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合浦县制定了《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方案》并报送自治区环保厅,请求对生态修复审核并指导开展修复工作。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复函建议,目前组织海洋生态方面专家对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待方案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向上级申请专项经费开展生态修复。委托广西博世科环保公司编制了《合浦县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儒艮保护区湿地修复项目列入“蓝色海湾”整治工程,完成了入库申报工作。

(五)开展儒艮保护区的勘测定界工作。受儒艮保护区管理站委托,2016年广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对儒艮保护开展了实地勘测定界。根据勘测结果,儒艮保护区宗海面积31418.6545公顷,范围跨越广西广东海域,其中广东省海域面积12047.2175公顷,同时与山口红树林保护区范围存在重叠。

 

(公示期3天, 监督电话:30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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