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
  2017年12月19日(00:00-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预计12月20日早上00:00到晚上24:00,北海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空气质量指数61-81。空气质量可接受,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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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7-07-04 14:46     [字体大小:  ]     打印文章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5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条: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市文化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进行备案。
  四、实施对象和范围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五、申请材料(A4纸一式一份)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文化部文件规定: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八、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十一、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2035583
  投诉电话:0779-39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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