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进入企业工作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审核操作规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公务员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进入企业工作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审核
(二)性质:其他行政权力
二、设定依据
从2001年9月20日起下发执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第一条规定“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在本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身份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
四、行政审批条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第一条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
(一)企业新参保人员原身份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
(二)已进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其原工作单位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补建个人帐户,申报时填写《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工作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申报表》,并提供职工本人档案及相关材料)。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进入企业工作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
六、申请材料
(一)广西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工作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申报表(1式4份);
(二)职工本人档案和相关材料(1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市本级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办理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法定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2063910
投诉电话:0779—3960590
主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网站管理:0779-3186606
网站标识码:4505000029